阳明四句教解
四句教是阳明心学的核心思想,今天七尘就以四句为引做一番自己的解读。
四句原文:
无善无恶心之体,
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
存善去恶是格物。
七尘解
无善无恶心之体
思维是大脑的功能,思维本身并不具备对善恶的感知。
有善有恶意之动
善恶乃是从更底层的个人意欲所直接感受,直接获得,接着被思维观察后才得以“知道”。
以味觉为例,一种事物进到嘴里,好吃不好吃,总会有个说法。
以听觉为例,一首音乐,我们或许觉得好听,或许觉得不好听,这都是不需要思考就能直接得到结论的。
不管是食物,还是音乐,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品味。同样的事物,有人觉得好,有人觉得不好,这就是个人层面所能感受到的善和恶的简单区别。
但还是以听觉为例,假设一个人睡着了,我们在他耳边用不至于吵醒他的音量,播放他喜欢或讨厌的歌曲,他都不会对此有什么直接的反应,也不可能说得出好恶。这就是说,善恶,必须被思维观察后才能被知道,才可能被说出。
利我者为善,不利者为恶。在此基础上扩展到对各种事物的态度,就形成了普通人的价值标准。
知善知恶是良知
上文所举的听觉和味觉的例子,只关系到个人的喜好问题,因而它们的答案是很简单的,轻易就能在善恶之间做出区分。
然而,一旦脱离了个人的空间,进入到社会的范畴,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
一个人单独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无论他吃什么食物,听什么音乐,都不会对外界、对他人产生影响。
可是如果几个人待在同一个屋子,一个人开始吃气味比较刺激的食物,那么就会影响其他人的感受,或许有人喜欢,也或许有人根本不想闻到这气味。
将这个问题再扩大一些人数和空间,就产生社会层面的道德问题。
人们独处时的行为准则和参与社会事务时的行为准则,因而有所区别。所谓“良知”,就是凭着个人的本能认识参与社会事务时所表现的行为准则。
路见贫者,生出恻隐之心,然后布施。这是例一。
孟子所说的“孺子入井”则可作为例二。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
布施或者救援处于困境中的他人,显然是为我们内心所认可的善行,而不需要经由思维参与。“助人为乐”这个成语就很好地体现了我们帮助他人后内心所获得的本能的满足感。这就是“良知”的作用。
存善去恶是格物
假如世界上的一切事情,凭借我们的本能就可以很好地反应和处理,那人类的生活该多么轻松。
但世界当然不是这个样子。在一个复杂的系统中,我们的好心,常常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好心办坏事的结果十分常见。
仍然在上文提到的布施例子上进行扩展。我们生活尚有余力,因此去布施乞丐,让他们能减少一点生存的艰辛。那么如此推论的话,在社会中,国家出资无偿援助贫困群体是不是也很合理呢?如果遵循上述的推论,那么我们相当肯定,并且感受到一种道德的满足感。
马尔萨斯对此给出了相反的答案。那时是18世纪末,英国因受拿破仑战争影响,粮食连年歉收,粮价飞涨,越来越多民众靠收入无法维持生存。
当时的济贫法案实行“户外救济”,贫民住在家里就能领取补贴,而补贴的金额则是根据面包价格和子女数量进行发放。即使劳动者有工作,只要工资低于面包尺度规定的最低生存线,教区就会补足差额。
乍一看,这个制度十分合理,然而马尔萨斯却强烈反对。他反对的原因主要有三:
第一,济贫法破坏劳动力市场的自我调节。因为有教区补足工资,使得雇主不需要根据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去出资,而是心安理得地支付极低的工资。许多人本不具备足够的生产效率,却因为补助仍能参与进社会生产,而使更多的不领取救济的人们失去了议价权,被迫接受更低的工资,损害了这些正直高效的劳动者们的利益。
第二,刺激早婚和非理性生育。救济金根据家庭人数发放,就意味着生育从经济上变成了一件低风险的事。生下孩子后,无论如何都能养活,而且小孩的口粮根本无法严格计算而普遍按更多配给,生了孩子反而使得大人在养活孩子之外能够获得的口粮变多了。这将会刺激贫困人口生育,可是贫困家庭又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进一步加重社会的总体贫困。
第三,减少社会总财富和抑制激励机制。资本用于农业改良或工业生产可以提高效率,创造更多粮食和就业,而将其以货币形式发放,则直接助长通胀,并抑制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这种无差别保障,还消除了人们努力工作的动力,是对社会激励机制的抑制,进而导致整体生产效率的萎缩。
马尔萨斯的论述使人们对于系统的运转有了更深的理解,正是在他的影响下,英国在1834年修订了济贫法,增强了救济的针对性,贫民必须进入艰苦的“工作收容所”才能获得救济。
然而马尔萨斯就是对的吗?也很难说。济贫院过于严苛,在那里夫妻强行分居,孩子和父母分离,工作枯燥繁重且饮食极差。许多人宁愿在贫民窟忍饥挨饿,也不愿进入被狄更斯描述为“活地狱”的济贫院。这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阶层撕裂和身体素质下降,而非单纯的生产力提高。
新的济贫法激化了社会矛盾,使得工人们开始转向政治权力的争夺,由此直接推动了 宪章运动(Chartism) 的兴起,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工人阶级政治运动。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在复杂的经济系统中,出于本能的良知并不可靠,系统的演化路径总是会超出我们的预料,这时所有的善恶其实都会失去意义。
这就显现出“格物”的必要性,即使社会的许多方面难以达到平等,我们也还是期望运用智慧,找到合理的手段去增加人类的福祉,让生活着的人们多少能够从不必要的匮乏和痛苦中解脱出来。只有当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其素质和文明一同提升时,发展才可以说是有成效的。
与之相对,在古代专制社会,统治阶级垄断资源,钳制思想,愚民弱民,许多知识和技术被发明出来,但却鲜少被用于改善人们的生活,而是被污名化为“奇技淫巧”,禁止使用和传播。国家地大物博,却没有什么资源是属于民众的,人为地制造愚昧和贫穷,只是为了统治阶级能够坐稳江山,奢靡享受。这样的文明,距离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还有着相当远的距离。
“存善去恶”,并不意味着一个人真的找到了社会中善恶价值的判断标准,也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明确说出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而更多的是在社会的动态发展中调整自己的预期,为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贡献一份力量。